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修改意见
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下达2007年度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》(粤质监标函〔2007〕639号),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、广州市地名办、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《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已完成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
(联系人:余清霞 电话:020-28358111转8206、8212 传真:28358005 电子邮件:yuqx_yfb@gzq.gov.cn,地址: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风金融大厦二楼,邮政编码:510170)
意 见 反 馈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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